市八中党支部
党员量化考核方案(试行)
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使党建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努力探索使党员长期受教育、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党员量化考核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党员八项标准
1、讲原则、顾全大局、锤炼党性师魂;
2、修德性、廉洁从教、严守职业道德;
3、爱学习、知识广博、思想与时俱进;
4、深钻研、勇于实践、工作创先争优;
5、善教导、关爱学生、更新教育理念;
6、勤健体、热爱生活、永葆工作激情;
7、重服务、以人为本、提高工作效率;
8、讲奉献、为人师表、争做满意教师。
三、考核项目及分值
(一)党内生活(40分)
1、“三会一课及政治学习(20分):党员应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政治学习,接受教育,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凡小组会、支部党员大会、党课教育、政治学习,缺一次扣2分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因公出差、因病住院不扣分,但返校后须补课。
2、上交材料(12分):党员参加会议和学习应记好笔记,按时上交,同时应根据支部安排撰写征文、心得体会和总结等,每缺一次扣1分。
3、交纳党费(8分):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,也是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。党员应根据支部安排按时足额缴纳党费。每有一个月未交纳的,扣1分,扣完为止,虽然足额交纳,但交纳不及时的,酌情扣0.1-0.2分。
(二)模范带头作用(30分)
1、遵纪守法(8分):党员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凡发现违纪现象,视情节轻重由支部班子研究决定一次扣4-8分,直到党纪处分。
2、职业道德、服务态度(10分):党员应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,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。不利用教育教学工作之便,向学生推荐、兜售任何物品,为个人谋取私利。依法执教,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凡被家长举报或上级通报经调查属实的,一次扣5分-10分。
3、参加集中活动(12分):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集中活动,包括志愿者服务、义务劳动、赈灾捐助等。每缺一次扣2分,扣完为止。因公出差、因病住院、经学校领导批准上课的不扣分。
(三)工作业绩(30分)
牢固树立主人翁思想,爱岗敬业,作风扎实,认真完成本职工作。凡发生责任事故者,一次扣10分;发生差错视情节一次扣2-6分(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)。
四、加分因素
1、为鼓励党员积极为小组、支部、学校争荣誉,凡代表小组、支部参加校内外演讲、竞赛、演出等,校内一次加2分,校外一次加3分,其中得一等奖另加1.5分,得二等奖另加1分,得三等奖另加0.5分。(同一内容数次参加算一次)。
2、根据上级要求或支部安排,需要部分党员参加的活动,每参加一次加2分。
五、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违法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。
六、考核办法
1、考核分值为100分
2、党员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、党支部工作相结合,每年进行一次。 3、党员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相结合,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。每年考核分居前50%的党员为本年度优秀党员候选人,全体党员通过无计名投票的方式,投票产生本年度的优秀党员。优秀党员占总党员人数的20%,其中前10%上报市教育局,另外10%校内表彰。考核分70分以下的党员,支部将安排专人与其谈话,进行教育,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。 4、考核结果及时公示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
七、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。
八、考核领导小组
组长:孙绪宪
副组长:景德富 程爱菊 郭书斌
成员:王春方 铁秀君 李爱允 岳红霞 刘宁 郭慧
九、本方案自2012年3月22日开始实行。
2012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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